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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春娇律师,莫春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律师,佛山市禅城区总工会特聘律师,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莫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熟悉广东地区的司法环境,具有较高的诉讼技巧,尤其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及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等具有独特经验和技巧。 莫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为人正直,思维缜密......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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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2日 来源: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
[导读]:  莫春娇律师,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莫春娇律师,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的主要在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口多,能够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就大。安置房安置方式,户口多,对应低价或平价购买安置房的面积也大一些。




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可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我们可以从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通俗易懂地讲:我要拆你的房子,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补偿你,而不是你这个房子里住了多少个人,我按照每个人多少钱补偿你。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2、农村土地征收安置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由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


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


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是否属于本村村民,决定了是否可以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也就直接决定了能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


综上,农村土地征收与户口有紧密的联系。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是三农领域工作的核心,其中人居环境的整治又是当务之急,因此各地都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


加上大量的农村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其中一部分在城里买了房,这就留下了很多空置房屋。在农村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俏的今天,整合闲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是大势所趋。出于对安全的考虑。很多农房长年无人居住之后已经成了危房,也就很难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村空心房,对于这种房屋,各地的做法就是拆除。




问题一:哪些属于要被拆除的空心房


空心房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都属于待拆除的“空心房”,属于拆除计划范围内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以下4类:


1、长期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来修缮的房子。


2、有安全隐患,无法再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的危房,以土砖房、木房为主。


3、违规乱建的一些“空心房”。


4、宅基地标准是一户一宅,除此之外的房子也属于空心房。


问题二:空心房拆除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空心房不会进行强拆,如果是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村空心房的评判,要经过有关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分为这两类:一类是不属于危房的农村空心房,另一类则是属于危房的空心房。


第一类不属于危房的,主要有三种手段处理,分别是自愿有偿退出空心房宅基地、有偿复垦空心房宅基地、空心房有偿流转。


注:农民在进行这三种时,须慎重考虑,因为在这些情况下,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而对于被鉴定为危房的空心房,则要进行重点拆除,以防止出现意外坍塌而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问题三: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国家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会有差别。


比如在重庆,一亩宅基地,可以获得10-20万补偿款,也就是说在重庆回收农村空心房一平方补偿150-300元;


而在辽宁一些地方,中等大小的宅基地,能获得5万元的补偿;江西戆州屏山镇出台的《屏山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中就有明示,根据拆除的建筑物占地面积,按4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助。


国家对空心房整治的补偿标准和你所处的地区以及你家宅基地的大小有关,具体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问题四: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


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在这里还是跟大家再重申一下:


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


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为了落实乡村振兴计划,国家鼓励村民自愿退出空心房,而对空心房怎么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各地有一定的差别。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